定金如何退还房地产购买
杭州萧山律师事务所
2025-06-09
在房地产购买中,定金的退还问题通常涉及合同法和房地产相关法规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定金是合同双方约定的,可以作为债务履行的担保。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依据合同约定扣除定金。具体到房地产购买中,如果买受人支付了定金,而卖方因故无法按约定提供房产,买受人有权要求退还定金,并可能要求赔偿损失。反之,如果是买受人违约,卖方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扣除部分或全部定金作为违约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订立合同时,债务人可以向债权人给予定金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定金应当不超过债权的百分之十。债务人履行债务无欠利时,债权人应当将定金返还,并加上同期银行存款的一半利息。债务人未履行债务至其债务已经归还部分,不得要求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53条:买卖合同自买卖双方签订或者以其他方式表示同意并经交付商品或者支付价金之日起成立。买卖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商品的名称、数量、质量、种类或者型号;(二)商品的价格;(三)商品的实体或者检验方法;(四)支付货币的方法和时间;(五)交付商品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根据合同约定,债务人给予债权人的定金,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不得要求返还定金。债权人违反约定的,也应当将定金返还并加倍支付给债务人,或者抵作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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